最近對於過度氾濫的『時尚』兩字感到相當混亂。
在某一次定裝提案中,客戶抱著右胸,直說她心臟快要停掉,猛批造型服裝不『時尚』,活像五分埔......。又聽說某某廠商開發出了新型筆電的「外觀圖案」,其設計好比 “LV”,廣告應該訴求這是筆電類的『時尚』精品......。問其他人,甚麼叫『時尚』,有人說喝紅酒配cheese很『時尚』;有人說服裝搭配很好看是『時尚』;有人說走在流行尖端是『時尚』;有人說生活得自由自在是『時尚』;還有人說經得起時間考驗的經典屬『時尚』......。
剛好在這學期的一堂課裡,拆解『時、尚』兩字,並釐清定義是功課之一。『時 . 尚 . 流 . 行 . 風 . 格 . 個 . 性 . 質 . 感』...,這些字詞有很多部份的重疊、矛盾和差異,每一種組合也都產生不同程度的詞義。
我只是在想,有時候要求服裝造型,「舒適飄逸的上衣搭配合身的短褲」難道不比『時尚』兩個字明確得多。某些商品設計,「有個性」「有風格」這樣的形容詞,或許還強過『很時尚』。
凡事只要披上『時尚』外衣,就能在街道上逢人化緣,到各處撞騙招搖。
9/29/2008
假時尚比假和尚還要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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